走近两步,任逍遥和年轻人全部都呆住了,原因无他,只为两人的容貌和身材完全相同,不是酷似,神似那种,而是真真正正的完全一样。
刚才隔了一条街,远远看去,年轻人知觉得任逍遥和自己有五六分相似,所以才突发兴致,邀他过来相见,但是现在凑近一看,两人竟好似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外人看见了肯定会认为他们是胞胎兄弟,即使是年轻人看着任逍遥的容貌,也有种照镜子的感觉。
年轻人身后垂首而侍的小顺子看清任逍遥容貌,亦是震骇莫名,他仔细看了看任逍遥,浓眉大眼,五官端正,然后悄悄看眼自家主子,一时间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四人中只有安德海能够正处自如,毕竟刚才在对面酒肆里,他已经观察任逍遥有一段时间了,最初看见这个和人动手的年轻人时,他也是惊的手足无措。
冷场,尴尬,年轻人和任逍冲遥都没说话,另外两人恭守尊卑,没得主子许可,不敢轻易开口说话。
沉默一阵,年轻人畅然欢笑,道:“妙,真妙,真是妙不可言啊!没想到天下间竟有这般相像之人。”
回过神来的任逍遥对这个气质非凡的年轻人也是很有好感,毕竟要碰上一个和自己双胞胎般相像的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中彩票的几率还低,属于小概率不可能事件。
任逍遥遂快走两步,安德海想了想,没有出手阻拦,他身上可是还带着兵刃啊!不过再想想他的武艺,提起的心又放了下来。
走到年轻人近前,任逍遥笑道:“这位公子,华夏天朝四万万人我们却能在茫茫人海相遇,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呐!我叫任逍遥,你叫什么名字?”
三人听了他这话,都是一怔,面面相觑,户部去年普查,宣告天下,大夏朝可是远不止四万万人啊!
“圣人无名,须“无己”、“无功”、“无名”逍遥于天地之地,何其快哉!”
年轻人微微一笑,问道:“任公子真是好名字,我叫周恒。”
见面就夸人名字,老子又不是美女,不吃你这套,任逍遥笑道:“周恒,你的名字也不错。”
周恒觉得有趣,安德海却是勃然大怒,尖声喝道:“大胆,竟敢直呼圣……”
咳嗽一声,周恒也递过一个不悦的眼神,安德海讪讪退下。
小顺子适时问道:“任公子,天朝可远不止四万万人啊?”
历史书上不是都说什么四万万同胞吗?原来这是忽悠人呐!任逍遥挠了挠头,尴尬笑道:“哦!这个……我,我是海外归来的,这也是听人说的……”
把自己精心杜撰的身世拿去忽悠了对方一番,任逍遥不等周恒招呼,自己已经坐在了他身旁的位子。
身旁安德海眉头拧成了川字,再次跳了出来,尖声训斥道:“混账,皇……黄公子没让你坐,你……”
任逍遥听这安德海说话语调不善,且嗓音别扭,不由心中冷笑一声,不紧不慢道:“你家公子请我过来,来了却不让坐,这是何道理?”
周恒对任逍遥的话不以为杵,安德海却愣住了,你是什么低贱身份,谁和你讲道理,可是任逍遥说的理直气壮,而他又不能暴露身份,张口欲言,半晌无声,无言以对。
嘿嘿,你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居然敢和本少爷斗嘴,你全家加一起,自己就算让你们双手双脚也把你说趴下了,任逍遥挑了挑眉,得意一笑,拿起筷子就开始扫荡桌上的美食,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饭桌上可不是装斯文的地方,这个道理,任逍遥直到上大学的时候才懂。
周恒看着任逍遥张牙舞爪,粗鄙不堪的吃相,没有嫌弃厌恶,却莫名的感觉一阵轻松,不禁心中一动,道:“任公子,你可否愿意跟我回家?”
要自己跟他回家,这是什么意思?任逍遥伸筷子夹菜的手停在半空,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古怪想法,这小子该不会是个兔子吧!
“不去。”
任逍遥想也不想,直接拒绝,回答的斩钉截铁,筷子继续开工,把一块烧鹅肉夹到自己碗里。
“放肆,你……”
安德海见任逍遥一次又一次冒犯自己主子,怒不可竭,声音中透着阵阵寒煞之气,他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气愤过了。
“只要你跟我走,我保你一生荣华富贵。”
周恒随意摆摆手,安德海顿时歇菜了,他一个奴才当然不敢违逆主子的意思。
不是遇见白痴了吧!不像啊!唉,亏他还和自己长的一样英俊,任逍遥叹息一声,撇撇嘴,埋头吃饭,似乎连搭理的兴趣都没有了。
周恒终于沉不住气了,开门见山道:“你想要什么,我都能许你,只要你愿意跟我回去。”
对方越是这样,任逍遥越是感觉蹊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情形怎么看怎么像台湾言情剧里演的那些富家公子向心上人求爱那一幕。
人果然要靠包装,不然看着眼前这个明明和自己容貌身材一般无二的年轻人,却愣是感觉对方长的要比自己英挺俊美,老天爷啊!世间有我一个风华绝代小淫虫就行了,就弄俩出来,还让其他男人怎么活啊!
任逍遥打量对方一眼,不屑道:“你以为你是谁啊!皇上,就算是当今皇上,怕也不能随心所欲吧!”
对于这大不敬的话安德海忍了又忍,额头青筋暴显,指骨噼啪作响,终于忍住没有发作。
周恒听了任逍遥的话,却是一副心有戚戚焉,感同身受的样子,叹道:“是啊!皇帝也有皇帝的难处。”
任逍遥翻翻白眼,放下筷子,拍了拍周恒的肩膀,笑道:“嗨,我说哥们儿,就算皇帝老儿有难处,自有文武大臣替他操心,不劳我们费心。”
安德海和小顺子目瞪口呆,若不是常年的养气功夫厉害,怕是早唤人把任逍遥这个无君无臣的家伙拖出去砍了。
眼见周恒并不动气,反而和任逍遥有说有笑,安德海和小顺子只能暗自在大腿上偷偷捏了一把,看看自己是不是身在梦境之中。
不知为何,任逍遥和周恒在一起,总感觉有些放不开手似的,没了最初与他相见时的新鲜和新奇感觉,他隐隐感觉到了压抑。
这三人古古怪怪的,任逍遥并不想和他们多作纠缠,于是填饱了肚子之后,他站起身来,拱了拱手,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周公子,兄弟我先走了,我们有缘再见。”
“你不准走,我说了,你要和我回去。”
周恒见任逍遥吃饱喝足,放下筷子就准备闪人,急声道:“大不了我封你做官,我看你也是练武之人,我就封你为‘御前带刀一品侍卫’,兼任御前行走,准你在宫里走动。”
他奶奶的,这天风酒楼是你家开的,凭什么不让我走,任逍遥被周恒强硬的口吻说的愣住了,至于他后面说的什么带刀、御前、宫里什么的,压根就没听清到底说的是什么。
垂手侍立在周恒身后安德海和小顺子闻言齐齐变色,安德海情急之下,再也顾不得隐瞒身份,急声道:“请皇上收回成命,此人身份不明,来历陌生,要是封他为‘御前行走’恐惹人非议,而且他武功低微,万万当不起‘御前一品带刀侍卫’一职……”
“安德海,你说完了没有……”
周恒不耐烦的挥袖打断安德海的话,怒道:“朕要封谁的官,难道还要问你?”
“奴才失言,冒犯天威,请皇上责罚。”
安德海见周恒动怒,心中懊悔,背心流汗,“扑通”一声,跪在地下,连连叩头。
小顺子见安德海吃瘪,眼珠子一转,脸上堆起谄媚笑意,尖声细语道:“安公公,你都说此人功夫低微了,就算许他在宫中行走,又有什么不妥,难道他还能行刺皇上不成?”
“还是小顺子明白事理。”
周恒闻言,龙心大悦,拍手而笑,“安公公起来吧!念你不是有意,朕不为难你。”
“谢皇上开恩,谢皇上开恩。”
安德海磕头谢恩,感激涕零,起身后两眼狠狠瞪着小顺子,就像一头饿了三天三夜的恶狼。
周恒看着走了两步就愣在原地,不知当进当退的任逍遥,闻言宽慰道:“朕就是大夏朝当今圣主……”
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周恒轻轻把身上那件月牙白紫金纹袍子揭开,露出一件以黄色的绫罗,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绣有金盘龙纹,翟纹及十二章纹样的,皇帝平日所穿的常服。
封建朝代里,农业民族有“敬土”思想,按阴阳学说,黄色在五行中为土,这种土是在宇宙中的“中央土”放在五行当中,“土为尊”黄色通过土与正统、尊崇联系起来,为君主的统治提供了“合理性”的论证。
古代有“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的说法,意思是说:龙在打仗的时候,流的血是黄色的,而君主又以龙为象征,黄色与君主就发生了更为直接的联系。
这样,黄色就象征着君权神授,神圣不可侵犯,所以明黄色是皇帝专用的颜色。
“你说的对,朕虽贵为天子,但有时却不能坚持自己的意见,朕也有为难的时候。”
周恒对任逍遥大感有趣,不愿他面对自己的时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于是抢先道:“朕与你一见投缘,想要交你这个朋友,你可愿意?”
自己没有听错吧!皇帝要交我朋友,任逍遥惊呆了,项少龙最初去秦国的时候,想的也只是攀上秦始皇这高枝,替他打江山而已,而皇帝却说什么要和自己交朋友?
刚才冒犯了也就罢了,不知者无罪嘛!现在任逍遥可不敢放肆了,难怪刚才安德海三番五次怒斥自己,原来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在鬼门关逛了几圈了。